创维光伏董事长范瑞武:民营经济促进法护航“双碳”征程
1天前

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近日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呵护”迈向“权利法定”的新阶段

全文共2392字,读完约需8分钟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意义不仅在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制度保障,更在于以法治手段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近日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呵护”迈向“权利法定”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施行,其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



利好光伏行业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该法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三个维度。”范瑞武表示,一是通过确立平等竞争原则,打破长期存在的市场准入壁垒;二是通过优化投融资环境,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结构性矛盾;三是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支持,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


范瑞武指出,对光伏行业而言,法律确立的平等竞争机制,将推动光伏项目开发从“所有制偏好”转向“能力优先”。“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法律要求各地‘不得限制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开发建设’,这与国家能源局近期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形成政策协同,为民营企业参与屋顶光伏、整县推进等项目扫清制度障碍。”


此外,光伏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法律针对这一特性设计了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科技创新方面,法律明确支持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这与光伏行业技术变革趋势高度契合,将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强的政策保障。”范瑞武表示,法律还鼓励民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通过数字化技术优化电站运维,这将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效率提升”转型。


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光伏产业已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其核心在于通过技术创新驱动能源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范瑞武表示,创维光伏自2020年成立以来,始终将研发视为生命线,以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基因,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在技术突破、产品迭代和产学研融合上持续投入。


据悉,创维光伏将AI、物联网与光伏深度融合,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自主研发“光伏生态云平台”,覆盖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大数据预测故障并自动优化发电参数,保障电站有效运行;与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共建联合实验室,依托大湾区区位优势,共同攻关高效钙钛矿单结及叠层电池技术。


“五年来,创维光伏大量投入科研力度,位列分布式光伏品牌龙头地位。这些成果印证了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双向奔赴。”范瑞武说。


“反内卷”仍需细化政策


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能源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随着市场爆发式增长,恶性竞争、利润下滑等问题日益凸显,行业陷入深度内卷。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民企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这为光伏行业重构竞争秩序提供了法治基础。”范瑞武说,“这些原则正是当前光伏行业最为渴求的制度环境,作为光伏行业的实践者,我认为这一法律不仅正当其时,更为行业从‘价格血战’转向‘价值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他进一步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光伏行业创造了制度环境,但要真正解决内卷问题,还需要精准的政策配套和企业战略转型。他建议,制定反内卷的政策精细化设计,比如建立产能预警与准入标准、推行技术分级与电价挂钩机制、强化金融支持与风险管控等。


光伏产业正处于从“野蛮生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折点。范瑞武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竞争将从“资本驱动的规模博弈”转向“规则驱动的价值竞争”。对企业而言,这既意味着短期阵痛,更孕育着长期希望。在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下,那些能够坚守技术初心、构建差异化能力的企业,终将在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治框架下,民营企业的角色正在经历根本性重构。光伏行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核心赛道,民企的创新主体地位已通过法律保障和市场实践得到双重确认。


范瑞武表示,从创维光伏的实践来看,民企不仅能够从“市场补充者”升级为“行业创新主力”,更能通过政策赋能与技术突破,在全球产业链竞争中持续领跑。“民企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协同与全球化布局,成为行业创新主力。未来,随着氢能、储能等新兴领域的拓展,民企需进一步强化产学研融合,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并依托‘一带一路’深化国际合作,方能在全球能源变革中持续引领潮流,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虽然政策利好,但当前光伏行业仍面临多重挑战,如市场供需失衡与技术迭代压力、分布式光伏消纳与配储压力、国际贸易壁垒与海外市场拓展、重资产属性与融资渠道受限、产业链配套与技术创新瓶颈等。


范瑞武建议,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环境,加强技术研发,完善融资支持与绿色金融工具,强化国际贸易协调与海外市场开拓,优化补贴发放与消纳政策。“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政策与市场协同发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行业提供了法治保障,但需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技术创新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地。”


在国家“双碳”战略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政策赋能背景下,光伏产业正迎来历史性机遇。






范瑞武表示,未来五年,光伏行业将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迎来市场化、全球化、智能化的深度变革。民营企业需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生态构建为纽带、全球化布局为突破,在政策红利与市场挑战中找准定位。正如创维光伏通过“阳老金”“能亮站”等创新产品开启全民光伏新时代,民企唯有持续创造差异化价值,才能在“双碳”征程中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

创维光伏董事长范瑞武:民营经济促进法护航“双碳”征程
1天前

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近日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呵护”迈向“权利法定”的新阶段

全文共2392字,读完约需8分钟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意义不仅在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系统性制度保障,更在于以法治手段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基础。”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近日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呵护”迈向“权利法定”的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施行,其作为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范瑞武



利好光伏行业发展


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该法的核心价值体现在三个维度。”范瑞武表示,一是通过确立平等竞争原则,打破长期存在的市场准入壁垒;二是通过优化投融资环境,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结构性矛盾;三是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支持,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


范瑞武指出,对光伏行业而言,法律确立的平等竞争机制,将推动光伏项目开发从“所有制偏好”转向“能力优先”。“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法律要求各地‘不得限制各类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平等参与开发建设’,这与国家能源局近期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形成政策协同,为民营企业参与屋顶光伏、整县推进等项目扫清制度障碍。”


此外,光伏行业具有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特点,法律针对这一特性设计了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科技创新方面,法律明确支持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这与光伏行业技术变革趋势高度契合,将为产学研合作提供更强的政策保障。”范瑞武表示,法律还鼓励民企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通过数字化技术优化电站运维,这将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扩张”向“效率提升”转型。


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在国家“双碳”战略引领下,光伏产业已成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其核心在于通过技术创新驱动能源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


范瑞武表示,创维光伏自2020年成立以来,始终将研发视为生命线,以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创新基因,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在技术突破、产品迭代和产学研融合上持续投入。


据悉,创维光伏将AI、物联网与光伏深度融合,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自主研发“光伏生态云平台”,覆盖电站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大数据预测故障并自动优化发电参数,保障电站有效运行;与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共建联合实验室,依托大湾区区位优势,共同攻关高效钙钛矿单结及叠层电池技术。


“五年来,创维光伏大量投入科研力度,位列分布式光伏品牌龙头地位。这些成果印证了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双向奔赴。”范瑞武说。


“反内卷”仍需细化政策


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能源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然而,随着市场爆发式增长,恶性竞争、利润下滑等问题日益凸显,行业陷入深度内卷。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民企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


“这为光伏行业重构竞争秩序提供了法治基础。”范瑞武说,“这些原则正是当前光伏行业最为渴求的制度环境,作为光伏行业的实践者,我认为这一法律不仅正当其时,更为行业从‘价格血战’转向‘价值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他进一步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为光伏行业创造了制度环境,但要真正解决内卷问题,还需要精准的政策配套和企业战略转型。他建议,制定反内卷的政策精细化设计,比如建立产能预警与准入标准、推行技术分级与电价挂钩机制、强化金融支持与风险管控等。


光伏产业正处于从“野蛮生长”到“高质量发展”的转折点。范瑞武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行业竞争将从“资本驱动的规模博弈”转向“规则驱动的价值竞争”。对企业而言,这既意味着短期阵痛,更孕育着长期希望。在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下,那些能够坚守技术初心、构建差异化能力的企业,终将在行业洗牌中脱颖而出,迎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治框架下,民营企业的角色正在经历根本性重构。光伏行业作为新能源领域的核心赛道,民企的创新主体地位已通过法律保障和市场实践得到双重确认。


范瑞武表示,从创维光伏的实践来看,民企不仅能够从“市场补充者”升级为“行业创新主力”,更能通过政策赋能与技术突破,在全球产业链竞争中持续领跑。“民企完全有能力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协同与全球化布局,成为行业创新主力。未来,随着氢能、储能等新兴领域的拓展,民企需进一步强化产学研融合,构建开放创新生态,并依托‘一带一路’深化国际合作,方能在全球能源变革中持续引领潮流,为实现‘双碳’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虽然政策利好,但当前光伏行业仍面临多重挑战,如市场供需失衡与技术迭代压力、分布式光伏消纳与配储压力、国际贸易壁垒与海外市场拓展、重资产属性与融资渠道受限、产业链配套与技术创新瓶颈等。


范瑞武建议,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环境,加强技术研发,完善融资支持与绿色金融工具,强化国际贸易协调与海外市场开拓,优化补贴发放与消纳政策。“光伏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政策与市场协同发力。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为行业提供了法治保障,但需在市场准入、融资支持、技术创新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地。”


在国家“双碳”战略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政策赋能背景下,光伏产业正迎来历史性机遇。






范瑞武表示,未来五年,光伏行业将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迎来市场化、全球化、智能化的深度变革。民营企业需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生态构建为纽带、全球化布局为突破,在政策红利与市场挑战中找准定位。正如创维光伏通过“阳老金”“能亮站”等创新产品开启全民光伏新时代,民企唯有持续创造差异化价值,才能在“双碳”征程中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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